承诺书
鉴于*****公司拟对*****公司(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现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目标公司同意自本承诺书盖章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述会计师事务所预付50%的审计服务费用。如果由于目标公司原因导致股权投资未完成,且审计现场工作已完成,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不予退还预付的审计服务费用;如果股权投资已完成或非因目标公司原因未完成投资的,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全额退还目标公司预付的审计服务费用。
(以下无正文)
***公司(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