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告知函
告知函
XXXXXX有限公司:
我方与贵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就xxxxxxx小区xx幢xx单元xxxx室住宅装饰工程签订了《装修工程服务合同》,工程总额为xxxx元(含设计费xxxx元),工程期限为xx天。
截止本函发出之日,我方已按照约定,向贵公司支付了xx次进度款、x次额外增加的费用,累计已达xxxx元。
然而因贵公司的以下情况:
1、《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量、工程项目与《装饰工程图纸方案》不符,如下所示:
工程项目不符:
工程量不符:
2、根据《工程(预)算书》中标明的水电路改造工程的工程量为xx平方,按每平方xx元定价,水电项目的总金额为xxxx元。但实际房屋的专有建筑面积只有xx平方。
3、由于贵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确定的《工程(预)算书》,并签订的《装修工程服务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确定的《装饰工程图纸方案》,从而导致《工程(预)算书》和《装饰工程图纸方案》的工程项和工程量严重不符,严重影响到装修进程。
基于xxxx有限公司以上情况,为防止损失继续扩大,现要求贵公司暂停施工并于三日内与我方联系并做商讨。
希望贵公司认真对待,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毁!
特此函告!
姓名
联系方式
xxxx年xx月xx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