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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药材价格历史

时间:2011-03-01 10:58:53    下载该word文档

   河南省中药材种类繁多,遍布全省各地,但受自然灾害影响,生产不稳定,价格也不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药材价格实行分级管理,价格有牌价有议价。19597月省人民委员会下发省定产品(商品)价格目录,省管中药材收购价格有生地、山药、牛膝、菊花、全虫、红花、金银花、茯苓、山萸肉、枣仁、白芷、党参、麝香、冬花、牛黄共15个品种。销售价格21个品种(增加圆参、黄连、甘草、鹿茸、当归、贝母)。

    19634月国务院文教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批转卫生部《关于当前中药材市场情况和今后管理办法的意见报告》指出:1961年恢复集市贸易之后,许多地区的合作货栈开始成交中药材,成交价格高于产地几倍到几十倍。个别城市药材公司还成立了议价门市部,以高出牌价814倍的价格为病人配方,针对这些情况,《报告》提出管理中药材市场的办法。在价格管理方面,规定了30种派购中药材、20种主要三类中药材和5种稀有中药材一律由产地药材公司按牌价收购,或由药材公司委托供销社代购。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收购。一般三类中药材允许在收购牌价的基础上在适当的幅度以内议价收购。30种派购中药材是圆参、黄连、甘草、党参、当归、川芎、麦冬、附子、生地、白术、三七、菊花、元胡、木香、玉金、红花、丹皮、白芷、茯苓、藿香、金银花、泽夕、山药、牛膝、白芍、黄芪、砂仁、玄参、枸杞、贝母,20种主要三类中药材是枣仁、枳壳、槟榔、萸肉、君子、北沙参、吴芋、天麻、细辛、五味子、厚朴、黄柏、杜仲、冬花、木瓜、羌活、防风、大芸、桔梗、龙胆草,5种稀有中药材是麝香、鹿茸、牛黄、_蚕、龙骨。

    1964年国家管理的中药材收购价格共32种(30种派购中药材和麝香、鹿茸)。1966年省管中药材收购价21种,较1959年规定的管理品种增加白芍、半夏、朱苓、桔梗、花粉、防风、柴胡、薄荷,减去麝香、牛黄。销售价格50种。197312月国家计委将国家管理的中药材收购价格品种改为33种(增加牛黄)。19756月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将省管中药材收购价格增加到159种,销售价格管全部品种、规格、等级,并实行全省统一购价和销价。

    1980年,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将中央管理的33种中药材收购价格改为只管主要产地市场。河南省有生地(武陟)、山药(武陟)、菊花(武陟)、牛膝(武陟)、银花(密县)、红花(延津)6种。19809月省医药局、物价局通知:全省地产中药材353种,省管收购价46种,销售价57种。全省统一购销价格。收购价由省医药局管理,销售价由省药材公司管理,其余品种下放地市管理。

    1983年国务院规定麝香、甘草、杜仲、厚朴、黄连、当参、当归、川芎、生地、白术、白芍、茯苓、麦冬、黄芪、贝母、银花、山药、菊花、牛膝、元胡、丹皮、桔梗、连翘、萸肉、枸杞、天麻、三七、人参(包括野人参)、鹿茸、牛黄等30种为二类中药材,由国家医药局管理。

    19848月国家医药管理局调整中药材购销政策。二类中药材调为24种,将丹皮、天麻、枸杞、鹿茸、白芍、党参6种下放为三类。24种二类药材中的麝香、甘草、杜仲、厚朴4种统一按国家牌价收购,其余20种计划内按计划价格收购,完成计划后实行议购议销。有的品种实行比例收购价格。三类药材价格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随行就市有升有降,资源稀少的野生动、植物药材为保护资源,制定保护价。1986年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物价局对麝香、甘草收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

    河南省中药材主要有:豫北的四大怀药、密县等地的银花、延津的红花、西峡等地的山萸肉以及卢氏的连翘。

一、生地

     生地产于武陟、温县一带,与山药、牛膝、菊花并称四大怀药。16支生地每50公斤收购价195145.09元,195224.33元,195315.25元,195420.92元,195525.62元(以上为全年平均价格)。195511月调为28元,19567月调为35元,1956年开放集贸市场之后,由于生地的收购牌价偏低而发生抢购。12月省商业厅、供销社发出紧急通知,将16支生地收购价每50公斤调至75元,196010月省商业厅通知调整生地等级规格和收购价格。将原4支以上定为一等,每50公斤收购价169元,原57支为二等150元,原816支为三等104元,原1730支为四等60元,原30支以下为五等39元。19616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通知生地一、二等收购价不动。三~五等平均上调3289%,三等115元。1969年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通知,生地原五个等级合并为三个等级,一等(116支)每50公斤收购价120元,二等(1740支)75元,三等(41支以下)30元,19759月将三等调为40元,19807月省物价局、省医药局通知:8支以内每公斤收购价3.80元,9122.80元,17301.70元,31501.30元,51支以下1.30元。19849月省药材公司通知生地实行70%牌价,30%按牌价下浮50%收购的牌浮结合价,具体价格:16支以内每公斤3.80元,16322.38元,33601.45元,601001.10元,100支以下0.68元。1984年实行多渠道经营,多家争购,一等生地市价1公斤猛升到5元后,刺激农民大量种植。1985年供过于求价格暴跌,市价1公斤仅0.60元,1986年全省生地收购平均价格每公斤1.30元,1987年涨为1.40元。

二、山药

    河南省25支山药每50公斤收购价:1950年为34.96元,195137.56元,195230.40元,195335.17元,195441.00元,195545.31元,195649.00元,1957195970.00元(以上为全年平均价格)。19616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山药由原来一个混合中等价改为五个等级价格,一等(23支)80元,二等(45支)75元,三等(67支)70元,四等(810支)65元,五等(11支以下)55元,19766月河南省商业局调整10种中药材价格时将山药改为三个等级,一等(25支)95元,二等(610支)85元,三等(11支以下)75元。19807月河南省物价局、省医药局通知武陟、温县、沁阳3个县的山药收购价恢复传统的等级规格。分5个等级,每公斤收购价:一等(13支)3.50元,二等(45支)3.10元(原价2.40元),三等(68支)2.70元(原价2.20元),四等(910支)2.40元(原价2.00元),五等(11支以下)2.00元,其他产地仍执行原规格、价格。1986年全省山药收购平均价格每公斤2.40元,1987年涨为2.70元。

三、牛膝

    河南省对头肥牛膝每50公斤收购价:1950年为39.46万元,195154.33万元,195251.50万元,195335.40万元,195432.00万元,195532.00万元(以上均为旧人民币),195650.00元,1957195970元(以上为全年平均价格)。19616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通知调整牛膝收购价格,头肥牛膝价格不动,二肥和平条价格平均上调22.34%,19633月省物价委员会、省卫生厅通知牛膝头肥收购价由70元调为120元,二肥由60元调为100元,平条由50元调为80元,198410月省药材公司通知牛膝实行70%牌价、30%按牌价向下浮动30%收购的牌浮结合价,具体价格:头肥每公斤收购价2.24元,二肥1.82元,平条1.40元。1986年全省牛膝收购平均价格每公斤2.00元,1987年仍为2.00元。

四、菊花

    河南省对大朵菊花每50公斤的收购价格:1950年为37.9元,1951年为85.4元,1952年为45.0元,1953年为35.8元,19541955年为22.00元,1956年为42元,19571958年为50元,19594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提高菊花收购价格。大朵每5000.65元,1961年提高到1.20元,19625月降为0.80元,1963年省物价委员会、卫生厅通知一等菊花收购价格每5000.80元调为1.00元,1966年降至0.90元,1969年又降为0.83元。因供不应求,1978年又恢复每500收购价1.00元,此价一直执行到1984年。1984年市场开放,多渠道经营后市价高出牌价的23倍。1985年收购牌价也由每5001.00元提到2.00元。1985年菊花产量猛增,供过于求,市价每500仅为0.30元。1987年河南省医药局、河南省物价局对菊花实行最高收购限价,统装每公斤收购价格不得超过17元。

五、银花

    又称金银花,河南省的产地主要有密县、巩县、荥阳等地。1954年河南省贸易公司确定甲等每50022500元,乙等21500元,丙等20500元(旧人民币),19585月省商业厅简化金银花收购等级规格,将9个等级简化为5个等级,一等每500收购价2.23元,二等1.90元,三等1.58元,四等1.04元,等外0.55元,1961年二等银花收购价每5005.85元,19625月河南省卫生厅通知二等银花收购价每5002.10元,1975年每500收购价2.00元,19781982年每500收购价2.30元,19807月新增定特级银花收购价格每公斤6.80元,19832月省医药局、物价局通知调整银花收购价格,一等每公斤由5.80元调为6.90元,二等由4.60元调为5.50元,三等由3.80元调为4.60元,四等由3.20元调为4.00元,特级由6.80元调为8.10元。19844月一等银花每公斤调为8.60元,二等调为7.60元,三等调为6.80元,四等调为6.00元,特等调为10.00元,1986年全省银花收购平均价格每公斤5.50元,1987年仍为5.50元。

六、红花

    产于延津等县。红花收购价格每5001950年为6元,19510.85元,19521.95元,195319541.3元。1958年元月延津一等红花4.37元,二等4.06元,三等3.34元。1962年元月二等红花7.00元,520调为4.06元,19753.55元(全省一价),19784.50元。1983年省医药局、物价局通知红花收购价每公斤由9.00元提高到11.00元,19843月省医药总公司又将红花收购价调为9元。1986年全省红花收购平均价格每公斤7.00元,1987年涨为11.00元。

七、山萸肉

    产于西峡、嵩县、内乡等县。1954年元月内乡山萸肉收购价格每5001.20元,9月降为0.90元。1957年西峡山萸肉收购价格一等每5001.50元,二等1.30元。1962年上半年山萸肉的收购价格十分混乱。元月,山萸肉(混等)收购价嵩县每5001.50元,邓县、郑州4.50元、许昌、襄县4.60元、济源7.07元。229日济源500收购价8.78元。19795月河南省商业局调整山萸肉收购价格,统装每公斤由4.00元调为6.00元,19819月省医药局、物价局通知山萸肉(统装)收购价每公斤由6.00元调为10.00元。1983年河南省医药公司通知70%按牌价,30%按牌价向上浮50%收购,牌浮结合收购价每公斤11.50元。1984年市场开放,多方争购,药材公司同产区乡政府签订合同,每公斤收购价16元,1985年省物价局、省医药局对山萸肉实行最高限价,每公斤20.00元(实际收购价格为26元),市价最高每公斤30元,1986年和1987年山萸肉收购价格最高限价调为每公斤30元。

八、连翘

    产于卢氏、嵩县、洛宁等地。1952年卢氏连翘收购牌价每公斤0.20元,1953年调为0.40元,1954年降为0.375元,1955年为0.38元,1956年调为0.48元,1961年调为0.64元,1962年降为0.60元,1963年降为0.46元。1964年郑州连翘收购价格每公斤0.32元,1965年调为0.40元。1969年取消连翘地区差价后实行全省一价,收购价每公斤0.50元,1972年调为0.60元。1980年连翘收购价由每公斤0.80元调为1.20元。1986年全省连翘收购平均价格每公斤为1.20元,1987年仍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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