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府新区四大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12.21
【实施日期】2011.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府新区四大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兴川一号工程”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现将《天府新区四大人才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为推进天府新区建设、再造一个产业成都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附件:天府新区四大人才行动计划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天府新区四大人才行动计划
按照人才强市战略要求和产业发展、人才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育才、引才、用才、留才机制,打造人才聚集高地,为推进天府新区建设、再造一个产业成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特制定“天府新区四大人才行动计划”。
一、人才培养行动计划
1.专家推荐选拨。培养本土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各类专家荣誉、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重点向参与天府新区建设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倾斜。(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新型人才评价。试点推行“以用定评”的新型人才评价方式,探索建立不拘一格发现和培养人才的机制,为天府新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提供评价“绿色通道”。(牵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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